關鍵要點
- RLSA 只對來過網站、又再次搜尋的人生效,目的是提升回訪轉換,不是找新客
- 名單門檻已下修:搜尋網路最低只要 100 名活躍使用者(過去 30 天)即可使用
- 流量太少、衝動型商品、轉換追蹤還沒設好時,先別急著上 RLSA
- 成效關鍵不在調高出價,而在名單有沒有分層、文案與到達頁有沒有針對回訪者
搜尋廣告再行銷名單(RLSA)用來優化回訪使用者的搜尋轉換成效,透過名單區分、文案與出價調整,在不增加大量預算下,提高整體投放效率。本文是搜尋廣告的進階使用主題,如果你尚未上述關鍵字谷廣告建議可以先參考: Google 關鍵字廣告完整指南 。
搜尋廣告再行銷名單 RLSA 是什麼?
RLSA(Remarketing Lists for Search Ads)是 Google 搜尋廣告的再行銷功能:當曾與你網站互動過的使用者再次搜尋、並觸發你投放的關鍵字時,系統可針對這群人調整出價或廣告訊息,提高轉換效率。
什麼是搜尋廣告再行銷名單?
搜尋廣告再行銷名單(RLSA,Remarketing Lists for Search Ads)是 Google 關鍵字廣告中的一項再行銷功能,讓曾與網站互動過的使用者,在再次搜尋時更容易看到你的廣告。它不是另一種廣告類型,而是疊加在現有搜尋廣告上的一層「受眾條件」。
搜尋廣告再行銷名單的運作原理
當使用者再次出現搜尋意圖時,Google 會先確認他是否曾與你的品牌互動過,再決定要不要、以及如何顯示你的搜尋廣告。
RLSA 必須在「兩個條件同時成立」時才會生效:
條件一:使用者曾經與你的網站互動過
- 造訪過網站
- 瀏覽過特定內容或產品頁
- 曾加入購物車、填寫表單或完成特定行為
條件二:該使用者再次主動搜尋,且搜尋字詞觸發到你投放的關鍵字
兩個條件都成立時,系統會依你的設定調整出價策略,主動提高廣告在競價中的曝光優先順序,或搭配更貼近回訪者狀態的廣告訊息(如優惠、促銷),在關鍵決策時刻提高這群「原本就有意願」族群的轉換效率。
RLSA 和一般搜尋廣告有什麼不同?
| 項目 | 一般搜尋廣告 | 搜尋廣告再行銷名單(RLSA) |
|---|---|---|
| 觸發依據 | 搜尋字詞與關鍵字 | 關鍵字 + 是否來過你的網站 |
| 投放對象 | 所有搜尋該關鍵字的人 | 曾接觸過你品牌的使用者 |
| 使用目的 | 開發新客戶 | 再行銷,提高回訪者的轉換機會 |
| 成效特性 | 流量為主,轉換不一定高 | 流量較少,但轉換率通常較高 |
什麼情況使用搜尋廣告再行銷最有效果?
RLSA 最適合需要多次比較才會成交與來過網站卻沒完成轉換的情境。判斷標準很簡單:使用者會不會第一次搜尋就決定?如果不會,RLSA 就有發揮空間。
先問自己一個問題:使用者會不會在第一次搜尋時就立刻做決定?如果是需要考慮、不會立即拍板的產品或服務,RLSA 就非常適合。以下三種情景最典型。
適合情景一:使用者需要考慮、比較,才會做決定
這類產品或服務通常有以下特性:
- 需要比較方案、價格或功能
- 使用者會多次搜尋相關關鍵字
- 不太可能第一次搜尋就成交
常見像是服務型產業、專業解決方案、B2B 或中高單價產品。RLSA 可以在使用者第二次、第三次搜尋時,提高轉換成功的機會。
適合情景二:使用者已經來過網站,但還沒留下行動
如果你的搜尋廣告已有穩定流量,卻發現:
- 有點擊、也有瀏覽
- 但沒有立即詢問或互動
- 看過產品頁就離開
透過 RLSA,可以在這些使用者再次搜尋時針對他們調整投放策略,而不是把每一次搜尋都當成全新的陌生流量。
適合情景三:已加入購物車或填寫表單,卻沒有完成
這是回訪族群中意圖最高、最值得用 RLSA 接住的一群人:
- 已加入購物車但沒有完成付款
- 已開始填寫表單卻中途離開
- 已進到結帳或詢價頁面卻沒送出
這群人離成交只差臨門一腳。當他們再次搜尋你的關鍵字時,用 RLSA 提高曝光、搭配更直接的訊息(例如限時優惠、運費減免、提醒結帳),往往是 RLSA 投資報酬率最高的應用場景。
哪些情景不適合用搜尋廣告再行銷?
以下情況,RLSA 通常不會帶來明顯效果,甚至可以先不用考慮:
- 網站流量太少:名單累積速度慢,很難實際發揮作用
- 使用者多半第一次搜尋就決定:例如低單價、衝動型商品,回訪搜尋比例低
- 轉換目標尚未設定清楚:無法判斷成效,再行銷策略也很難優化
- 帳戶仍在測試關鍵字或市場階段:基本搜尋廣告結構還沒跑順,先把核心結構穩定下來
- 預算非常有限:流量本就不多,過早分流容易讓數據更分散
如何設定搜尋廣告再行銷名單?
設定 RLSA 只有兩步:先建立可用的再行銷(你的資料)名單,確認搜尋網路名單達到 100 名活躍使用者門檻;再到「目標對象管理工具」把名單套用到廣告活動或廣告群組。
步驟一:先建立再行銷名單
在設定 RLSA 之前,要先確保帳戶中已有可用的再行銷名單(Google Ads 現在多稱為「你的資料」區隔),用來區分不同使用者狀態。
實務上,名單可以透過以下方式建立:
- 在網站加入 Google Ads 再行銷代碼追蹤,並透過 Google 代碼管理工具(GTM) 管理
- 或使用 GA4(Google Analytics)定義使用者行為,建立對應受眾後與 Google Ads 串接
無論用哪一種方式,都要注意搜尋廣告再行銷名單的基本門檻(依 Google 官方目標對象說明):
- 搜尋網路名單須在過去 30 天內累積至少 100 名活躍使用者,才能套用到搜尋廣告再行銷(此為 2025 年 12 月起的新門檻,先前為 1,000 名)
- 名單最長有效期限為 540 天;若網站流量低、累積不到門檻人數,可拉長名單有效期來補足規模
萬智匯提提你: 名單別一開始就切太細。切得太瑣碎很容易卡在門檻人數不足,反而讓搜尋流量無法正常觸發廣告,先求名單跑得動,再求分得細。
步驟二:在廣告活動套用 RLSA 名單

- 進入 Google Ads 後台,選擇「工具」
- 展開「共用資料庫」下拉選單
- 選擇「目標對象管理工具」
- 點進「您的資料區隔」(即過去的再行銷)
- 按「+」新增
- 選擇適合的類型來建立目標對象
- 勾選剛建立的再行銷名單

- 按「新增至廣告活動或廣告群組」
- 選擇要套用的廣告活動
- 設定指定目標對象即可
使用 RLSA 最常見的 5 個錯誤
RLSA 成效不如預期,多半不是功能問題,而是名單沒分層、只調出價不改文案與到達頁、或名單人數太少導致數據不足。
以下是實務中最常見、也最容易讓 RLSA 成效不如預期的問題:
- 把所有訪客放在同一個名單:沒有區分決策狀態,等於沒在分眾
- 只調整出價,卻忽略文案與到達頁:對回訪者沿用陌生客的訊息,浪費這群人的高意圖
- 名單人數過少:數據不足,難以判斷 RLSA 是否真的帶來成效
- 名單條件切得太細、太嚴:反而讓搜尋流量無法正常觸發廣告
- 基本搜尋廣告結構還沒穩定就上 RLSA:地基沒打好,單靠再行銷很難改善整體成效
萬智匯獨家觀點:RLSA 有沒有效,關鍵在這幾件事
RLSA 是否有效,重點不在有沒有開,而在四件事:名單能不能區分決策狀態、文案有沒有針對回訪者、到達頁有沒有承接、出價有沒有集中。
在我們的實際操作中,發現 RLSA 是否有效,關鍵在以下幾點:
- 能不能清楚區分不同決策狀態的使用者:是「第一次接觸品牌」還是「已經來過、具備一定認知的回訪者」,兩者該用的策略完全不同
- 文案有沒有針對回訪者重寫:對已經認識你的人,訊息可以更直接,減少重複說明,把重點放在差異與優勢
- 到達頁有沒有為回訪者設計:別讓回訪者又被丟回過於基礎的介紹頁,改用更接近決策的內容承接
- 出價策略有沒有集中:把資源集中在轉換機率較高的回訪族群,而不是全面性地調高出價
常見問題
RLSA 跟 Google 多媒體廣告(GDN)的再行銷有什麼區別?
搜尋廣告再行銷是在使用者「主動搜尋」時介入,屬於高意圖情境;GDN 再行銷則是在使用者瀏覽其他網站時主動曝光廣告。兩者目的不同,RLSA 更接近成交階段。
搜尋廣告再行銷名單可以用來開發新客戶嗎?
不適合。RLSA 的主要用途是優化回訪使用者的轉換效果,而不是拓展全新客群。若目標是找新客,仍應以一般搜尋廣告為主。
使用搜尋廣告再行銷名單,廣告費會不會變貴?
不一定。RLSA 通常會讓流量更集中在轉換機率較高的使用者身上,整體 CPC 未必上升,但轉換品質往往會提升。關鍵在於是否搭配正確的策略調整。
搜尋廣告再行銷名單一定要調高出價嗎?
不一定。是否調整出價,要看使用者狀態與關鍵字類型。許多帳戶在不調高出價的情況下,僅透過受眾區分與策略調整,就能看到成效差異。
RLSA 該用「觀察」還是「鎖定」模式?
剛開始建議用「觀察」模式:不限制誰能看到廣告,先蒐集回訪者的行為數據,再依成效決定要不要調整出價。等數據夠了、確定回訪族群表現較好,再切換到「鎖定」模式,只對名單內的人投放。
總結
RLSA 不是把廣告變貴的功能,而是讓你把同一筆預算花在更可能成交的人身上。門檻已經降到 100 人,中小企業也用得起——值得花時間把名單分層、文案與到達頁一起調整,而不只是調個出價就算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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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更新日期:2026-06







